异地就医医保结算的关键是提前备案、选定点医院、持卡就医,结算方式包括直接结算和先垫付后报销两种。 参保人只需完成备案手续,在开通异地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时,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即可直接刷卡结算;若未备案或医院未联网,则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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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就医备案申请。备案类型包括异地长期居住(6个月以上)和临时外出就医(如转诊),备案成功后有效期最长1年。 -
医院选择有范围
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公布的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全国已有超50万家医院支持跨省直接结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查询开通医院名单,优先选择备案时填写的指定医院。 -
结算流程分两种
- 直接结算:住院和普通门诊费用持社保卡实时结算,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 垫付报销:未备案或急诊情况,保留病历、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时限通常为1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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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有差异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一般低于参保地,例如住院费用报销可能降低10%-20%。跨省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门诊慢特病需额外备案。 -
电子凭证更便捷
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无需实体卡即可扫码结算。部分省市已实现异地购药直接结算,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
异地就医前务必确认备案状态和医院联网情况,急诊未备案可补办。建议提前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12393咨询细则,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