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卡和社保卡已统一为一张卡,即社会保障卡(社保卡)。自2015年起,石家庄市逐步停用旧版医保卡,全面推行社保卡,实现医保功能与社保业务的整合。持卡人就医结算、领取社保待遇等均可通过社保卡完成,原医保卡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 功能整合:社保卡不仅涵盖医保卡的全部功能(如就医购药、医保结算),还支持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保业务办理,以及金融账户服务(存取款、转账等)。旧医保卡仅限于医保用途,功能单一。
- 使用范围:河北省内社保卡通用,无需因跨地区工作或参保更换新卡。异地就医需提前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结算时直接刷社保卡支付个人部分费用。
- 办理与激活:未申领社保卡的人员需尽快通过单位或社区办理;已领取但未激活的,需在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启用,金融功能需至合作银行柜台开通。
- 过渡期提醒:石家庄市已明确停用旧医保卡,尚未切换的参保人员应尽快完成社保卡激活,避免影响医保待遇享受。
石家庄市社保卡已全面替代医保卡,实现“一卡多用”。建议持卡人及时激活并妥善保管,如需帮助可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