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使用医保卡买药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绑定医保电子凭证或亲情账户。关键操作包括备案申请、权限开通、定点药店查询,目前全国31个地区已开通跨省结算功能,部分省份支持线上直接设置外省购药权限。
- 备案是前提:跨省购药前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小程序提交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参保地和就医地信息。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试点免备案,但多数省份仍需“先备案,后结算”。
- 开通支付权限:备案成功后,在APP内进入“个账支付权限”设置,将默认的“不使用”改为“使用”,完成身份验证即可激活跨省支付功能。部分省份(如福建)还需单独开启“外省购药权限”并设置每日限额。
- 绑定亲情账户:为家人购药时,可通过APP“亲情账户”功能绑定近亲属医保卡,支持16周岁以下成员免人脸验证,绑定后可直接代付药费。
- 查询定点药店:在APP“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中筛选“定点零售药店”,确认目标药店已开通跨省结算服务,否则需自费后回参保地报销。
- 结算规则:药品目录按就医地政策执行,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则遵循参保地标准,结算时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即可直接抵扣。
提示:若操作中遇到备案失败或结算异常,建议联系参保地医保部门核验备案信息,或检查药店是否接入全国联网系统。实时政策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医保钱包”功能查询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