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和郑州市医保报销比例
河南省医保和郑州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类别和医疗机构级别而有所差异。主要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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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乡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150元,150-1000元部分报销80%,1000元以上部分报销90%。
- 县级医疗机构(三级、二级、一级):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市级医疗机构(二级、一级):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市级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1200-5000元部分报销60%,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 省级医疗机构(一级):起付标准600元,600-3000元部分报销65%,3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5%。
- 省级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200元,1200-5000元部分报销60%,5000元以上部分报销70%。
- 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0元,2000-8000元部分报销55%,8000元以上部分报销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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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所等):支付比例65%,年度支付限额300元。
- 省级非三级甲等、市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元,支付比例55%。
- 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元,支付比例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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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 乡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5%。
- 县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300元,报销比例95%。
- 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报销比例90%。
- 省级(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起付标准900元,报销比例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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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 省级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
- 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支付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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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居民医保“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报销比例:
- 乡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年度支付限额480元。
- 县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
- 市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
- 省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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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门诊慢性病病种有33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中,尿毒症透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10个,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以上报销比例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发生变化。建议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政策和具体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