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异地就医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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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级(一级) :住院报销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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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二级) :住院报销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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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级) :住院报销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55%。
- 跨省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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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不进行年度结转,但对于费用较高(万元以上)的情况,可以进行年度结转、进入大病(额)保险或变更参保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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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更换参保地、新参保或不参保的情况需要进行年度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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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年度不连续或参保地发生变动的跨年住院费用需要回参保地报销。
- 异地就医步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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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参保人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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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 :在已开通异地门诊、住院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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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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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医院收费端口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直接结算医保报销的医疗费用,个人只需支付医保报销后剩余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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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 :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个人先垫付,然后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 特殊项目及药品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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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 :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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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药品 :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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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检查及治疗 :报销比例70%。
- 降低报销比例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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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急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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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门诊慢特病、特药门诊费用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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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比例统一降低20个百分点。
建议在办理异地就医前,先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并确认就医地已开通相关直接结算业务,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