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可以使用医保,且报销比例普遍高于城市医院,部分地区免起付线、最高可报90%。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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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多数地区乡镇卫生院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50%-70%,如韶关市报销70%且年度限额300元,芜湖市报销60%封顶150元。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报销50%-70%,年度限额最高960元。 -
住院待遇
起付线通常100-2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80%-90%。例如,政府办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恩施州一级定点机构报销85%,驻马店市800元以上费用报销90%。 -
特殊群体优惠
困难群众(如低保户)报销比例提高5%-10%,部分实现“一站式”医疗救助结算。贫困户住院可免押金且综合补偿比不低于90%。 -
便民服务
通过“村医通”等系统实现即时结算,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额度合并使用。吉林等地还支持家庭医生签约和上门巡诊。
提示: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卫生院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