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城乡医保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缴费主体
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除高校大学生以外的其他学生等。
缴费条件
缴费人需在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缴费标准细分
- 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个人不缴费。
-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过渡期内未消除风险的返贫致贫人口等):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人。
- 新生儿、大学生的资助参保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缴费时间
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2月28日。
缴费渠道
- 微信公众号: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点击“税费服务”—“我要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 微信生活:打开微信,点击“我”—“服务”—“生活缴费”—“社保医保”,选择“江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 赣服通(支付宝):通过支付宝“赣服通”—“缴费专区”—“社保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 云闪付:打开云闪付APP,搜索“江西社保缴费”小程序,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进行缴费。
- 税务窗口: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参保地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在窗口通过微信、支付宝、智能POS机刷卡、现金等方式缴费。
- 职工医保个账代缴:江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通过相关渠道以“授权”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基金提供给被授权人使用,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温馨提醒
- 城乡居民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两险”可一并缴纳。
- 如在办理缴费业务时有疑问,可拨打税务部门12366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请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以确保2025年全年的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人员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