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医保报销范围覆盖住院、门诊、特殊病种、药品及生育医疗费用,具体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两部分。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比例报销符合目录的医疗费用,减轻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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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包含床位费、检查费、手术费等,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一级85%、二级75%、三级65%)和参保类型(职工/居民)浮动。起付标准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 -
门诊统筹待遇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限额1500元,报销比例50%-70%;居民医保侧重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年度封顶线800元。特殊病种门诊(如恶性肿瘤)报销比例提高至80%。 -
药品及诊疗项目
仅限《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甲类(全额报)、乙类(自付10%-30%后报)药品;CT、MRI等诊疗项目按类别设定自付比例,部分高价耗材限价报销。 -
生育医疗补贴
顺产补贴2000元,剖宫产3000元,产前检查费定额补助800元,职工医保参保人还可享受生育津贴。 -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年度自付费用超1.5万元部分可再报60%,年度封顶线25万元,覆盖恶性肿瘤放化疗等高额治疗。
提示: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非定点机构急诊需3日内申报。建议通过“赣服通”小程序实时查询报销目录及个人账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