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统筹每年可以报销的金额取决于具体的医保类型和政策规定。以下是对南昌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报销额度的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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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等达到300元,即可进入门诊统筹报销,退休职工的报销比例最高为70%,年度封顶报销2000元;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医保甲类药品可享报销65%,先行自付10%之后报销65%,报销比例在65%-70%之间,年度封顶报销2000元。
- 门诊慢特病:Ⅰ类病种(如恶性肿瘤、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Ⅱ类病种(如耐多药肺结核、重性精神病等)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70%。
- 住院: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按时足额缴纳了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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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 普通门诊:无起付标准,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慢特病:病种种类与职工医保类似,但具体报销比例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左右。
- 住院:一级及以下医院起付标准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80%;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体,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南昌医保统筹每年可以报销的金额因医保类型和个人就医情况而异,建议参保人在使用医保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