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医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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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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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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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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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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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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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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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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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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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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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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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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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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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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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不同,一级最低0元,三级最高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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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全省统一为10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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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需先行自付10%。
三、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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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昌市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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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差异 :如万安县2025年数据显示普通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但需结合当地最新政策确认。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就医地点选择医疗机构,并关注年度缴费标准及医保目录调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