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医保不可以给外省交合作医疗。
江苏省内医保卡的使用主要限于省内参保人员在省内跨市就医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诊疗行为,对于跨省异地就医,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流程。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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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如果江苏参保人员因特定原因(如退休后在外地定居、长期驻外工作、学习等)需要在省外就医,首先需要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这通常需要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提供必要的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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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方式: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在省外就医时,持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在已联网的医疗机构就医,可以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但请注意,零售药店暂不能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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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共济使用:虽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跨省给家人用,但这并不意味着江苏医保可以直接为外省人员缴纳合作医疗费用。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人及近亲属的就医购药费用,而非用于缴纳其他人员的医保费用。
江苏医保本身并不支持直接为外省人员缴纳合作医疗费用。如果外省人员需要在江苏就医并享受医保待遇,建议他们咨询当地的医保部门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江苏参保人员在省外就医时,也应提前了解目标地区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