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看病后可以回老家报销,但需满足异地就医备案或急诊条件,且报销范围和比例因医保类型和地区政策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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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住院费用需提前办理转诊备案或异地就医登记,急诊可凭证明材料事后报销。普通门诊费用通常不纳入异地报销范围。 -
报销比例
住院报销比例与参保地政策一致,部分城市(如浙江、江苏等12个试点)支持直接结算,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可达80%-85%,目录外费用为60%-65%。 -
办理流程
- 备案后直接结算:在开通异地结算的医院,出院时持社保卡即时报销。
- 垫付后报销:未备案的急诊费用,需在6个月内携带病历、发票等材料至上海或老家的医保中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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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非急诊住院和普通门诊需自费;罕见病或高额药品可能有额外报销政策,但需满足免赔额和药品目录要求。
建议提前咨询两地医保部门,确保材料齐全并了解最新政策,避免报销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