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医保卡已实现跨市直接使用,无需换卡或转移关系,持原卡即可在全省联网定点机构就医购药。关键亮点包括:自动关联参保地、三明/南平等地需提前备案、报销政策按参保地标准执行,并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替代实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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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联网覆盖,一卡通用
自2024年2月起,福建省社保卡实现全省联网,参保人持原有社保卡可在省内任何地市的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系统自动关联新参保地。若未自动关联,需至银行网点手动办理。 -
备案要求因地而异
大部分地市(如厦门、福州)免备案,但漳州居民医保住院需转诊登记,三明、南平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否则可能影响待遇。线上备案可通过“闽政通”APP或“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完成。 -
报销规则与参保地一致
跨市就医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药品、耗材等),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参保地政策。例如,福州参保者在厦门就医,待遇标准仍按福州规定计算。 -
应急与补报销措施
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可直接结算;若未带卡,可凭医保电子凭证结算,或先自费后凭票据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
电子凭证与长期备案便利
除实体卡外,医保电子凭证全省通用。异地长期居住者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备案有效期至少6个月,且备案后仍可回参保地就医。
提示:跨市前建议确认参保地备案要求,并优先选择联网定点机构。如有疑问,可拨打参保地医保经办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