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卡目前可以在安徽省部分定点药房直接刷卡使用,这是长三角地区医保一体化的重要便民措施。关键亮点:①覆盖范围限于已接入异地结算系统的定点机构;②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③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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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根据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协议,上海与安徽等省市实现了医保定点机构互认。持上海新版社保卡(含医保功能)可在安徽标注"异地联网"的药房购药,结算时自动按上海目录报销。 -
使用条件
- 药房需悬挂"跨省直接结算"标识
- 参保人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备案
- 单次支付限额不超过上海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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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流程
①备案后直接出示上海社保卡;②系统自动扣除个人账户金额;③购药目录以上海医保药品名单为准,部分安徽本地药品可能无法结算。 -
注意事项
- 门诊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项目不适用
- 购药记录实时同步至上海医保系统
- 遇到故障可拨打12393长三角服务专线
该政策有效解决了长三角居民跨省购药需求,建议使用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查询实时定点机构名单。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仍需自费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