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医保卡可以跨市使用,参保人员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具体政策与便利措施
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广
浙江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和购药均可实现直接结算,无需提前备案。目前,浙江省内异地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已超2万多家,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异地就医需求。支持医保电子凭证使用
除了医保卡,参保人员还可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扫码结算,更加便捷高效。省内购药直接结算
省内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可直接使用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个人账户余额也可用于异地购药。门诊、住院费用均适用
省内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住院外配处方等费用,均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外配处方可回参保地按规定报销。
注意事项
- 虽然省内跨市就医无需备案,但跨省就医仍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
- 异地就医费用结算范围及比例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总结
浙江省内医保卡的跨市使用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无论是异地就医还是购药,都能实现直接结算,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