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卡可在江苏省内直接使用,但需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二是持有江苏省统一社会保障卡(省卡)。 目前支持门诊慢性病、门诊统筹等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全省联网定点医院,长三角地区部分医院也已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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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前提
需通过南京市医保局或线上平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并换发全省通用的江苏省社会保障卡。原南京市民卡的社保功能将由省卡替代,但交通、银行等功能保留。紧急用卡可申请5工作日加急办理。 -
结算范围
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慢性病及门诊统筹,居民医保门诊大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等均可直接结算。住院费用同步适用,但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仍按南京政策执行。 -
操作流程
- 备案材料:身份证、异地就医登记表(单位集体办理需加盖公章)。
- 领卡方式:至社保服务网点申领,制卡周期约35天。
- 结算方式:在备案地联网医院持省卡实时划卡,无需垫付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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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未备案或使用非省卡(如原南京市民卡)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报销,且时效限制为1年内。省内不同城市报销细则可能存在差异,建议提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12393热线查询。
建议近期有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尽快办理备案并换卡,同时关注医保电子凭证的推广进展,未来有望实现“无卡化”跨区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