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75%
河北衡水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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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中心卫生室
报销比例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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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每次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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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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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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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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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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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二甲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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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其他定点医院: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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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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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院:4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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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二甲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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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其他定点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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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 60周岁以上老人:镇卫生院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三、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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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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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累计自付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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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0000元:补偿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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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补偿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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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疾病(如尿毒症、肿瘤):年补偿限额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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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补偿
- 个人累计自付超过5万元:补偿60%,封顶12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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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年度补偿额不足100元可累计下年使用,住院补偿最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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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河北新农合政策将门诊报销比例统一至30%,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至70%-80%,封顶线提升至1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衡水市近年政策调整,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