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慢病复审需要以下材料:近两年的相关检查、化验单原件及复印件,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以及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申请时间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
具体材料清单
近两年的检查、化验单:
-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个人需留存复印件备查。
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
- 包括近一年内两次及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病历。
继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
- 医疗机构开具的证明,说明患者需持续用药治疗。
注意事项
- 申请时间:复审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完成。
- 资料完整性:所有材料需齐全,复印件不予退还。
- 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和检查需在西安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完成。
提示
请务必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按时提交申请,以确保慢性病待遇的连续享受。如需更多帮助,可咨询西安市医保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