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六统一”是指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提出的六个核心统一内容,旨在通过标准化管理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和服务质量。具体包括:
一、统一参保范围
覆盖所有应参保人员,包括未参加职工医保或未享受其他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实现制度全面覆盖。
二、统一待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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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保障 :设定全省统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确保参保人员在不同地区享受相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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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保障 :统一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重大疾病门诊用药保障等政策,执行统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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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机制 :待遇标准将随经济社会发展及基金运行情况定期调整。
三、统一基金预算管理
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通过省级调剂金保障基金安全可持续运行。
四、统一基金调剂管理
建立省级统筹调剂机制,合理分配基金资源,解决地区间基金收支差异问题。
五、统一经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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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规范 :建立市、县两级统一经办管理体系,规范参保登记、费用结算、待遇审核等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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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 :制定统一的服务指南和办理时限,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目标。
六、统一信息系统
建立全省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与财政、医疗机构的实时数据共享,提升管理效率。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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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政策 :统一职工、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机制,确保制度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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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管理 :统一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准入标准、服务协议及考核机制。
通过“六统一”,医保制度将更加公平、高效,降低群众就医成本。目前,全国多省已逐步推进这一改革,如山西、内蒙古、江苏等地已实现省级统筹下的“六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