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外地看病可以报销,但需满足特定条件:仅限急诊或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且报销比例按上海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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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在外省市发生的急诊、急诊住院费用可申请报销(需在收据开具后6个月内办理),普通门诊或住院费用不予支付。长期定居异地的退休人员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方可报销门急诊和住院费用。 -
报销比例
根据费用分段计算:门槛费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万元以上至封顶线报95%。乙类药品、贵重药品及特殊检查按70%-80%比例报销。 -
所需材料
需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病史资料(住院需出院小结及费用清单复印件)至上海医保中心或指定机构办理。 -
政策执行规则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时,支付范围按就医地标准(如药品目录),但起付线、报销比例等按上海政策执行。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应及时备齐材料申请,避免超期。具体细节可咨询上海医保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