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医保缴费基数已明确调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0268元/月,下限为4053.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统一按4053.6元/月基数缴费。此次调整基于广西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1070元(6756元/月)计算,新标准自2024年8月16日起执行,覆盖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群体。
-
缴费基数上下限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按上年度广西平均工资的300%核定(20268元/月),下限按60%计算(4053.6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统一采用下限标准,缴费比例为8%,月缴金额为324.29元。 -
用人单位缴费标准
- 财政全额拨款单位:单位缴纳比例6.4%,个人2%;
-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2%;
- 生育保险:财政全额拨款单位费率0.4%,其他用人单位0.5%。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按4053.6元/月基数缴纳,比例8%,年缴总额3891.48元。支持线上(“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和线下(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多渠道缴费。 -
调整时间与补差规则
新基数自2024年8月启用,用人单位需在9月25日前完成1-8月缴费差额补缴。已退休人员医保无需补差,但在职职工若原申报工资低于新下限或高于旧上限,需按新标准补足。
提示:参保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详细缴费指南,确保及时合规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建议优先选择线上渠道便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