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医保政策,江苏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异地使用 ,但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跨省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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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江苏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全国医保个人账户“钱包”,并用于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参保地或异地缴纳居民医保或支付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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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通过全国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平台实现资金划转,无需备案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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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范围
截至2025年1月,全国已有9个省份31个统筹区开通该功能,包括江苏、河北、安徽、山东等。
二、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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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就业,需在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可按参保地报销比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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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备案后,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结算医保费用,无需重复备案。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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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购买 :异地购药需在定点药店备案后使用医保卡,未备案无法直接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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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地区可能存在报销比例差异(如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以参保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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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 :目前仅全国31个统筹区开通,其他地区需关注后续政策扩展。
如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当地医保中心线上渠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