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30年,女性25年
根据东莞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一、最低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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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满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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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25年。
二、地区累计缴费年限
- 需在东莞市统筹地区累计缴费满 10年 ,退休后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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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上述两个条件后,退休人员无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终身享受以下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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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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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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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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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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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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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退休时未满足最低缴费年限,参保人可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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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次性补缴至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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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缴费至最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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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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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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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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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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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统筹(1992年市属企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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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门诊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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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