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工医保新规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全省参保标准,明确缴费年限要求(2025年需实缴满12年),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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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与背景
新规于2023年1月1日正式生效,取代原有分散的地方政策,首次实现全省职工医保制度统一化管理,覆盖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者。 -
缴费规则
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医保费,基数分别为上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月均工资。2025年起,退休待遇需满足实缴12年(逐年递增至2028年的15年),不足年限需补缴。 -
保障范围与亮点
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耗材及医疗服务目录,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设定。新增职工大病保险制度,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人员需关注缴费年限过渡期安排,及时规划补缴,确保待遇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