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内医保政策调整主要涉及门诊保障、缴费标准及家庭共济等方面,具体如下:
一、门诊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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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门诊起付线
湖北省多个城市(如武汉、黄冈等)自2023年2月1日起取消门诊报销起付线限制,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就诊可直接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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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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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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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从68%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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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药店购药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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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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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门诊大额医疗费用报销限额提高至4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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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仍为35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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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门诊保障范围
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二、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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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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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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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参保可免缴当年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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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 个人账户共济范围扩大至近亲属(含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绑定。
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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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 病种范围增加至17种,报销比例50%(大学生70%),年度支付限额最高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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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监管
- 推动医保省级统筹,规范诊疗项目目录,降低缴费费率。
四、政策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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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患者负担 :小病小痛不再需自费,门诊费用可全额或更高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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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精准度提高,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增强。
以上政策自2023年2月1月起在武汉、黄冈等地实施,其他城市如湖北其他地区需参考省级统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