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医保卡在定点药店购药的规定,综合最新政策信息整理如下:
一、月累计购药费用限制
-
月累计限额 :参保人员每月在定点药店使用医保卡购药累计费用不得超过 1200元 ,否则将暂停医保卡结算功能。
-
审核与恢复 :医保部门将定期审核购药记录,审核后一般于次月15日恢复结算功能。
二、单次购药行为规范
-
单次费用限制 :单次刷卡配购医保非处方药品的费用不得超过 200元 。
-
每日配药次数 :
-
普通药品每日限 1次 ;
-
慢性病用药每日限 1次 (需符合用药规范)。
-
-
品种数量限制 :
-
西药每次限 1-3个品种 ;
-
中成药每次限 1-3个品种 ;
-
一次服务需同时提供西药和中成药时,总品种数不得超过 5个 。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医保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体温计、血压仪等可刷卡结算。
-
主动告知义务 :购药时需主动告知工作人员使用医保卡,避免因药品不在医保范围产生自费。
-
委托代购 :因特殊困难无法亲自购药的,可委托他人代购,但需提供双方身份证件。
四、违规处理
若发现购药行为异常(如频繁超量购药、重复刷卡等),医保管理部门将暂停结算功能并展开调查,情节严重者可能影响个人医保待遇。
以上规定综合了医保费用管控与合理用药原则,建议参保人员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