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门诊、门诊慢特病
外地人在海南的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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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
包括急诊抢救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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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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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按就医地医保目录和参保地政策执行,但个人账户支付门诊、急诊费用及起付标准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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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与住院、重大疾病门诊用药合并计算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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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费用
- 药品和医用耗材 :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及参保地报销标准。
二、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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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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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300元、三级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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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与住院起付标准一致(具体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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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 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比例,但个人账户支付比例可能低于参保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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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医保 :60周岁(不含)以下500元、60周岁(含)以上700元。
三、参保人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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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 (如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者)
可享受与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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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 突发疾病转诊、急诊治疗等可现场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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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员
结算时医保待遇降低20个百分点。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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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需提前办理备案手续,支持现场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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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若就医地政策与参保地差异较大,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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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部分药品需确认是否在海南医保药品目录内。
建议就医前通过海南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