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医保卡里的钱已实现异地使用,但需满足特定条件。目前全国31个统筹区(如河北、江苏、山东等)已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将账户余额转账给异地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等8类亲属)用于就医购药或缴纳居民医保费。异地就医备案后,个人账户余额可直接在备案地定点医疗机构支付自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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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家庭共济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钱包”功能,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实时转账至异地亲属的医保账户。收款人需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且双方所在地区均开通该服务。例如,河北参保人可转账给在山东的子女,用于支付药费或居民医保缴费。 -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备案是前提:需提前在参保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开通“个人账户支付权限”。备案后,在就医地联网定点机构可直接刷医保卡或电子凭证结算,个人账户余额自动抵扣自付部分。未备案则无法使用账户余额。 -
临时与长期备案差异
- 长期备案(如异地居住):备案后长期有效,且备案地与参保地可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 临时备案(如出差急诊):有效期通常6个月,期内可多次使用。急诊未备案也可按90%比例结算住院费用。
提示:政策逐步覆盖中,操作前建议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查询服务开通情况,或咨询当地医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