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医保政策调整情况,职工医保封顶线标准如下:
一、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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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从2014年1月1日起,封顶线由15.5万元提高至 30万元 ,即参保人员年度累计医疗费用超过30万元后,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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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保险封顶线
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由原15.5万元提高至 30万元 ,覆盖7万元以上至30万元部分的医疗费用。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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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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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职工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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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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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在职职工95%、退休职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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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统筹起付线为100元,与年龄无关。
三、政策调整生效时间
- 上述调整自 2014年1月1日起 生效,后续未提及其他时间节点的调整。
注意 :医保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建议通过河北省医保官方渠道(如医保局官网或官方APP)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