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津县医疗保障政策,宁津县人民医院(三级医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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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其他一级和二级医疗机构为500元,三级医疗机构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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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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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5000元以下) :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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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5000-10000元) :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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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1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 :报销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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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限额
一个医疗待遇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超过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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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报销比例比在职职工提高5个百分点(如一级医院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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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部分重大疾病(如肝硬化、糖尿病等20种)实行单病种限额、定额管理,报销比例与住院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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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上住院 :起付标准降低100元/次。
三、补充说明
医保政策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及时咨询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