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 参保要求
- 用人单位需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 职工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且在生育期间处于参保状态。
2. 缴费要求
- 连续缴费:职工分娩前需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
- 正常参保:生育当月及之前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不能中断参保。
3. 提供相关证明
-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等。
- 符合计划生育方案:生育行为需符合地方现行计划生育方案,例如生育数量、生育间隔等。
4. 其他条件
- 备案手续:参保单位需在女职工怀孕3个月后、生育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 申领时限:自产假结束起计算,为期一年。
5. 特殊情况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能领取生育津贴。
以上即为青海省西宁市生育津贴领取的主要条件,具体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可参考当地社保部门的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