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转移手续
关于社保和医保的转移,根据工作调动或户籍迁移等不同情况,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省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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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渠道
通过当地政务服务网或人社局官网办理,或使用"掌上12333"APP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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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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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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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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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在原参保地办理转移申请,转入地确认接收后,基金划转至新参保地账户
二、跨省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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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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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出 :持身份证至原参保地社保中心办理减员手续,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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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携带缴费凭证至新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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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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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接收单位 :由单位办理转移申请,提供《参保凭证》《医疗保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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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接收单位 :需自谋职业者携带《参保凭证》、身份证,或委托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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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原参保地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发送《联系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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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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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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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期间需补缴社保,可办理失业证后继续缴费,或由新单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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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允许直接转移个人账户余额,无需补缴中断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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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险种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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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可与其他险种(如生育保险)同时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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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联办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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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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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医疗保险转移需在终止原参保关系后3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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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省份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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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算 :转移前需确认个人账户余额,避免遗漏
通过以上步骤,可高效完成社保和医保的转移。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全国统一社保咨询电话12333咨询当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