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直接转移
关于社保转移与医保卡资金转移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社保转移与医保转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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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 :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包括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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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转移 :需办理医保转移接续手续,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从原参保地转移到新参保地。
二、医保卡资金转移的可行性
- 直接转移医保卡内资金
不能直接将医保卡内的个人账户资金转移到另一张医保卡。医保资金具有专款专用的性质,仅能用于医疗费用支付,且与个人社会保障账号绑定。
- 医保账户余额的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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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并转移余额 :参保人员将医保关系转移至新参保地后,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会清算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并将其汇入新参保地医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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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使用原医保卡 :医保卡内的资金不会清零,转移后仍可继续在原参保地使用,但需办理医保转移手续。
三、办理流程与注意事项
- 办理医保转移
需由参保人向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中止参保,办理《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并在新参保地重新参保后申请转移接续。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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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转移与医保转移需分别办理,但可同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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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使用新参保地的医保待遇,需确保转移接续成功。
四、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医保卡内的资金不能直接转移到另一张医保卡,但可通过医保转移接续实现账户余额的清算与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