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沈阳医保在铁岭的使用情况如下:
一、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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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自2019年7月起,沈阳、铁岭、盘锦三市实现医保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在这三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可通过医保直接结算,无需再往返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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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及药店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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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2022年10月起,铁岭市医保卡在省内其他城市(如沈阳)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可直接刷卡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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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2022年9月20日起,铁岭医保卡在省内其他城市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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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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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标准 :执行参保地(如沈阳)的报销比例,但医疗服务目录和医疗器械使用价格以就医地(如铁岭)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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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管理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按参保地政策划拨,不随人员流动转移。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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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人员资格
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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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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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随配偶或子女在异地定居并有当地户籍或产权住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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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向参保地医保部门申请异地居住备案,备案成功后即可享受异地结算服务。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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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非试点城市就医,需先通过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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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在非定点机构就医,需先办理异地转诊手续。
沈阳医保在铁岭的门诊、住院及药店购药均支持直接结算,但需注意异地居住资格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