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特病报销额度根据参保类型和病种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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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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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医保:85%(基础比例)+年龄每满10岁增加2%(最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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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低档次缴费65%、高档次缴费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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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90%(在职)/93%(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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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70%-85%(部分地区提高至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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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 不设上限,按实际费用报销(如尿毒症透析等重大疾病)
二、门诊慢性病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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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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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甲类病种70%-90%、乙类病种60%-80%(部分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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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甲类病种75%-80%、乙类病种65%-70%(部分自付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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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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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最高5万元(如尿毒症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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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病种时,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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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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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需符合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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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门诊特殊病1000元/次,门诊慢性病200元/年(不同级别医院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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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计算 :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可合并计算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