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保制度正式建立于1998年,其标志是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核心亮点包括:① 首次实现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结合;② 覆盖城镇在职职工;③ 奠定现代医保体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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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起源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文件明确要求全国城镇于1999年底前启动职工医保,取代原有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标志着我国医保从单位保障转向社会保障。 -
关键改革内容
- 缴费机制:用人单位缴纳职工工资的6%,个人缴纳2%,建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报销规则:设定起付线和封顶线,按医院等级分级报销;
- 覆盖范围:首批纳入4000多万城镇职工,后续逐步扩大至灵活就业者。
- 后续发展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试点、2007年城镇居民医保试点相继启动,2016年整合为城乡居民医保,形成全民医保网络。
医保制度历经20余年完善,目前已覆盖超13亿人,成为全球最大基本医疗保障网。建议参保人定期查询当地政策,确保待遇及时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