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总体维持在75%-95%之间,具体比例因医疗机构等级、在职/退休身份、费用区间及地区政策而异。例如,三级医院在职职工报销约80%-85%,退休人员可达85%-90%;一级医院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5%。起付标准通常为200-1000元,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略低(50%-95%),且费用分段越高报销比例越高(如超过1万元部分可报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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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等级差异
一级医院(如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最高(90%-95%),二级医院(如县医院)约为85%-90%,三级医院(如省级医院)为75%-85%。退休人员比在职职工报销比例高5%-10%。 -
费用分段与报销梯度
多数地区实行费用分段报销,例如:0-4万元部分报85%,4万-8万元报90%,8万元以上报95%。红河州等地区对高额费用(如8万元以上)直接按95%报销,进一步减轻大病负担。 -
异地就医与特殊项目
跨省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报销比例较本地低10%-20%(如三级医院报70%-85%)。乙类药品和特殊检查(如CT)需个人先自付20%-30%,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
起付标准与年度限额
年度起付标准按医院等级累计计算(如三级医院800元),同一年度内多次住院需补差额。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通常为4万-8万元,超限部分可转入大病保险(报销90%)。
提示:实际报销需结合医保目录内项目及当地政策,建议通过“云南医保”小程序或定点医院医保办查询实时数据,并优先选择分级诊疗政策下的基层医疗机构以优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