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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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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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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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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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含未达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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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含乡镇卫生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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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保险:三级医院20%、二级医院30%、一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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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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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65%(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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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如慢性病、重大疾病):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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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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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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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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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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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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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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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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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每次降低50元,最低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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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城乡居民医保:每年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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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优惠
- 70岁以上老人、残疾人等可增加报销比例(如60-69岁增加4%)
三、缴费标准(参考)
- 成都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为405元/年(二档),含长期护理保险2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