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及征求意见稿内容,关于医保年限互认的问题,可总结如下:
一、当前政策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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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城市范围
截至2025年4月,四川省内已实现成都、德阳、眉山、资阳4个城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互认,内江、自贡、宜宾3个城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也实现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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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试点城市间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可累计计算,参保人员无需重复缴费年限。例如,某人在成都缴纳5年、德阳缴纳3年,合并计算后总年限为8年。
二、全省统一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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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年限标准
根据征求意见稿,四川省计划到2035年实现全省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统一,男性30年、女性25年,并设置10年过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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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期政策
在过渡期内,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将逐步统一,但不会重复计算。例如,某人缴费25年后转入统一标准,还需再缴费5年才能达到30年统一年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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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参保地差异
目前政策仅针对职工医保,且以参保地计算年限。若在成都缴纳医保但户籍在雅安,成都不认可雅安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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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要求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地区就业时,需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个人账户资金可随待遇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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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衔接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需符合相关规定,但两者年限不累计。
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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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流动人员应定期确认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状态,避免因缴费中断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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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官方渠道,及时了解政策调整信息。
(综合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