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确实有生育保险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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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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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在职职工,需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与职工医保一致,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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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0.4%,总费率控制在职工医保费率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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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 自2025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可自愿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职工医保标准执行,每月仅需缴纳少量费用。
二、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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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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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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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期间可领取,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假期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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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权益
-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如人流、绝育等)也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三、查询方式
可通过“四川人社”APP查询缴费明细、待遇享受情况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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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无效 :生育保险 不可以个人名义单独参保 ,必须通过单位缴费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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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统一性 :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及省级政策,待遇标准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四川省最新社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