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广西来宾市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及流程,具体规定如下:
一、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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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为来宾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且已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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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范围 :涵盖23种门诊特定疾病(如肝硬化)及7种门诊慢性病(如白血病),需符合医保目录规定。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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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期间登记
住院后需尽快向所在医院医保科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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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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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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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材料(如费用明细、处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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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与待遇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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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将材料报送至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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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待遇通常从7月或1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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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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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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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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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诊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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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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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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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及单位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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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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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如肝硬化)需每年5月、11月提交材料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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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相关费用需提供急诊处方或留观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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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销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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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2万元—5万元:50%
5万元—10万元:60%
10万元以上: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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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 :门诊特定病每年有最高报销限额(具体金额需以当年政策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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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材料需在医疗费用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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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正材料 :若材料不齐全,需在5日内补正,超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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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 :门诊特定病待遇与普通医疗保险待遇合并计算,无需重复申请。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院医保科,以获取最新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