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四川泸州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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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
自2025年2月起,泸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扩展至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使用,实现跨省共济。
使用范围包括门诊(含挂号)、门诊特殊疾病、住院、健康体检、非计划免疫接种、远程诊疗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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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绑定亲属关系,实现资金划转。
二、医保统筹基金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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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本人使用 :医保统筹基金仅能用于参保人员本人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不可用于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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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住院时需办理医保卡,出院时系统自动按比例报销,患者本人无需垫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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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使用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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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目前仅支持省内异地就医报销,跨省就医需通过其他方式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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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功能暂不支持跨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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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保处理 :
若存在重复参保或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可申请退费,退费金额返回代缴人医保个人账户。
四、政策依据
以上政策依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及泸州市医保局官方文件。
通过以上调整,泸州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的使用更加灵活,进一步减轻了医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