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河南省漯河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人的医疗费用,但报销部分仍需本人使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
直系亲属门诊自费部分
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资金划转给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含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用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自费部分的支付。
-
跨省共济功能
通过“医保钱包”实现跨省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其他参保人(如配偶、子女)的“医保钱包”,实现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和居民医保代缴。
二、医保报销与个人账户的区分
-
报销需本人办理 :医保报销必须由参保人本人通过定点医疗机构或药店提交材料申请,他人无法代报。
-
个人账户资金不可直接报销 :即使家人使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就医,报销仍需参保人申请,个人账户资金仅能用于支付自费部分。
三、注意事项
-
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可能存在细微差别,例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代缴居民医保费,但具体操作需通过当地医保平台办理。
-
定点要求 :仅限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非定点机构无法直接结算。
2025年漯河市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在合规范围内为家人支付门诊自费部分,但报销仍需本人办理,且医保报销与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有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