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晋城市医保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家庭共济机制下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具体规定如下:
一、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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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包括门诊费用、药店购药、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等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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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仅限职工本人使用,家属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后不可再享受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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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 :允许职工将个人账户资金授权给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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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晋城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超过1000元的部分,可授权给上述亲属用于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
二、家庭成员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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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授权人需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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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被授权人已参加职工医保,则使用职工医保待遇;若参加居民医保,则按居民医保待遇报销。
三、操作流程(以职工医保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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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家庭成员
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的“家庭账户共济”模块,添加配偶、父母、子女等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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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报销
被授权人就医后,由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个人自付部分,超出部分按医保政策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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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不叠加 :被授权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后,仍可享受医保报销,但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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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具体操作以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渠道说明,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