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异地就医已实现新农合(城乡居民医保)直接结算,患者只需备案后持社保卡即可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无需垫付全额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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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简化
参保人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线下医保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就医城市即可完成。急诊等特殊情况可先就诊后补备案。 -
报销范围与比例
报销政策遵循“参保地目录,就医地比例”,即药品和诊疗项目按辽宁省统一目录,报销比例参照参保地(如沈阳、大连等)标准执行,乡镇医院报销比例通常高于三甲医院。 -
定点医院覆盖广
辽宁省内所有三级医院及多数二级医院均已接入异地结算系统,覆盖沈阳、鞍山、锦州等14个地级市,可通过“辽宁医保”公众号查询具体名单。 -
结算材料与时效
结算时需提供社保卡、身份证及住院病历(住院情形),门诊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报销款实时到账,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
提示: 若结算失败,可联系就医医院医保办或参保地医保局核查备案状态与网络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