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新农合报销规定覆盖门诊、住院及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达90%,大病保险年封顶40万元,特殊病种享额外补助。
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乡镇级机构报销70%,村卫生室年度封顶线为个人缴费的60%。“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目录内乙类药品自付10%后按比例报销。
- 慢性病门诊:31种甲类病种起付线300元、报销65%,乙类病种报销70%,部分年封顶达15万元。
住院报销
- 比例分级:一级医疗机构(如乡镇卫生院)报销90%,二级80%,三级60%。60岁以上老人每日护理费补偿10元(限200元)。
- 起付线调整:首次住院起付线一级200元、三级700元,第三次住院免起付线。
大病保险
- 分段补偿:费用超1.3万元后,10万元以下报60%,30万元以上报75%,年封顶40万元。
- 特殊病种: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不设起付线,门诊放化疗等按住院标准报销。
报销范围与限制
- 可报销项目:药费、手术费、检查费(如CT单次限200元),住院辅助治疗按标准折算。
- 不予报销:自购药品、交通事故、工伤及非定点机构费用。
总结:菏泽新农合政策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大病倾斜,建议优先选择乡镇卫生院就诊并备齐转诊证明,以最大化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