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补缴医保的缴费基数和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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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补缴基数以退休手续办理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而非退休当年。例如,张大妈退休时上年度社平工资为10万元,缴费比例为5.5%,则每月补缴金额为10万×5.5% = 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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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细微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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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按退休时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如600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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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74岁以下退休人群每年1680元,75岁以上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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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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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按原缴费比例补缴
补缴时采用退休手续办理时的缴费比例(如5.5%),不随时间调整。例如,张大妈若单位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则单位补缴5500×8%,个人补缴5500×2%。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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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处理
补缴期间个人账户不调整,退休时按缴费基数的3.5%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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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年限要求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不足年限可一次性补足。补缴后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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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不同城市对退休年龄、缴费基数比例等有具体规定,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确认。
退休补缴医保并非按退休当年标准,而是以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准,结合原缴费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