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工龄和退休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退休职工医疗报销比例(按工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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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0年
医疗药费报销比例达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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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21-30年
报销比例为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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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15-21年
报销比例为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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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15年
报销比例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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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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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职工、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等,医疗费用可 全额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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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报销比例同样为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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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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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仅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设施标准内的费用,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形也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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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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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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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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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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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360元
(退休职工起付线可能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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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个人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超过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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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铺费
可报销60%,未收取部分由单位补缴
三、地区差异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单位性质(如事业单位与机关)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