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医保,后救助
低保户看病报销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报销原则
-
先保险,后救助
低保户需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自付部分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申请医疗救助,救助比例通常为70%-90%。
-
医疗救助叠加比例
若低保户同时参加大病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仍较重的,可再申请医疗救助,形成“三重保障”。
二、报销流程
1. 住院报销流程
-
选择定点医院
优先选择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如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部分地区支持“一站式”结算。
-
住院期间操作
-
持医保卡、身份证、低保证在院办理医保登记,系统自动标注低保身份。
-
保留所有医疗费用票据(发票、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
-
-
出院后报销
-
基本医保报销 :通过“一站式”结算直接扣除医保部分(如北京市按比例报销)。
-
医疗救助申请 :提交医保结算单、住院发票、低保证等材料至户籍地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放救助金。
-
2. 门诊报销流程
-
直接结算
门诊费用可持医保卡直接结算,系统自动按比例扣除个人账户金额。
-
特殊病种报销
若涉及门诊特殊病种,需额外提交证明材料到医保部门办理。
三、报销比例参考
-
乡镇卫生院 :80%-90%
-
县级医院 :70%-80%
-
市级及以上医院 :60%-70%
四、注意事项
-
材料准备
-
必备证件:身份证、医保卡、低保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
-
其他可能材料:户口本(部分流程需要)。
-
-
异地就医
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
审核时效
医疗救助申请通常需1-3个月审核通过。
-
政策差异
具体比例和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
通过以上步骤,低保户可有效利用医保和医疗救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若遇报销问题,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