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保一档的转移和异地就医政策如下:
一、医保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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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条件
深圳参保人跨地区就业,符合转移条件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余额可随本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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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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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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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在深圳市社会保险自助终端机或个人服务网页(https://sipub.sz.gov.cn)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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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就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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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在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地需与就医地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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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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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付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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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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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账户余额充足,直接从个人账户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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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余额不足,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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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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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医保卡、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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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材料 :诊断证明、化验单、门诊病历等(适用于特殊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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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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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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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仅限支付门诊费用,不可直接转移至外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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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异地就医时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先自费,后续报销时再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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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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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需先回深圳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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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医保需先办理医保转移接续业务,与养老保险转移需分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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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2022-2025年最新政策,确保覆盖异地就医备案、费用报销及账户管理的全流程。